是《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均是中国与西方国家签署的。《南京条约》于1842年签订,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份被迫签署的不平等条约,规定中国向英国赔偿巨款,割让香港岛予英国;并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口,允许英国商人在此居住和经商,中国的口岸问题首次受到西方的控制。这两份不平等条约对中国国家和人民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是《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均是中国与西方国家签署的。《南京条约》于1842年签订,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份被迫签署的不平等条约,规定中国向英国赔偿巨款,割让香港岛予英国;并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口,允许英国商人在此居住和经商,中国的口岸问题首次受到西方的控制。《天津条约》于1858年签订,是中国与8个西方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条款包括允许西方国家设领事馆和协商商务问题,允许基督教传教士进入中国境内传教,开放天津、新开平、重庆三座通商口岸,中国还被迫向各西方国家赔偿数百万两白银。这两份不平等条约对中国国家和人民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