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唐朝来说,长史是地方州县政务的监察者,隶属于州县的刺史、太守等上级官员。长史的职责包括管理印信、发文公告、调查查办案件、统计人口收入、协助处理土地财产等。他们在地方上担任领导者,处理日常政务,是唐朝地方行政组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唐朝长史是一种地方官职,主要负责辅助地方州县的官员处理政务,管理民生。对于唐朝来说,长史是地方州县政务的监察者,隶属于州县的刺史、太守等上级官员。长史的职责包括管理印信、发文公告、调查查办案件、统计人口收入、协助处理土地财产等。他们在地方上担任领导者,处理日常政务,是唐朝地方行政组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