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法典是由拿破仑·波拿巴下令制定和颁布的,但实际的制定工作由一组由法学家和法官组成的委员会完成。委员会根据拿破仑的指示,从当时的法律体系中选取了一些先例和法规,然后对其进行修改和整合,最终形成了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正式颁布。总之,拿破仑法典的制定机构是法典委员会,他们由拿破仑任命,并在他的指导下制定了这个法典。
拿破仑法典是由拿破仑·波拿巴下令制定和颁布的,但实际的制定工作由一组由法学家和法官组成的委员会完成。这个委员会被称为法典委员会(Commission des lois)。
法典委员会的成员由拿破仑任命,他们中的一些人是著名的法学家和法律专家,如路易·巴瓦尔(Louis-Nicolas Bavoux),皮埃尔·塞赞奈科(Pierre Cessac)和大卫·蒙忒斯基厄(David Montesquieu)。这些专家在拿破仑的指导下,在制定法典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委员会根据拿破仑的指示,从当时的法律体系中选取了一些先例和法规,然后对其进行修改和整合,最终形成了拿破仑法典。委员会成员们对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他们试图为法典制定一个清晰、简洁和一致的结构。
拿破仑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正式颁布。通过这个法典,拿破仑试图实现法律的统一,简化和明确法律条文,并且确立了一些个人权利和法律原则,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拿破仑法典的制定机构是法典委员会,他们由拿破仑任命,并在他的指导下制定了这个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