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七年,清朝首次实施了移民屯垦政策,选派了一批扬州战争遗民和人口相对较多的贫困地区的农民迁徙到辽东地区进行屯垦。康熙帝亲自监督该活动,李东阳、霍韬、文举等人先后任命为扬州移民屯垦事务官。康熙十三年,清朝再次进行移民屯垦活动,这次是在江南地区,以扬州和宁国为主要源地。清朝后期,移民屯垦政策进一步扩大,形成了长江中下游和东北地区的大规模移民潮,对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清朝历史上第一次移民屯垦是指康熙年间的两次移民屯垦活动,分别是康熙七年(1668年)的扬州移民屯垦和康熙十三年(1674年)的江南移民屯垦。
康熙七年,清朝首次实施了移民屯垦政策,选派了一批扬州战争遗民和人口相对较多的贫困地区的农民迁徙到辽东地区进行屯垦。康熙帝亲自监督该活动,李东阳、霍韬、文举等人先后任命为扬州移民屯垦事务官。屯垦者主要以耕地为主,种植谷类农作物。
康熙十三年,清朝再次进行移民屯垦活动,这次是在江南地区,以扬州和宁国为主要源地。吴三桂、王化贞等人先后担任江南移民屯垦事务官。移民屯垦活动主要目的是发展边疆经济、加强边疆防御,同时也希望通过屯垦活动减轻农民负担,并稳定社会秩序。
这两次移民屯垦活动标志着清朝在边疆地区进行移民屯垦的开始,为后来的屯垦活动奠定了基础。清朝后期,移民屯垦政策进一步扩大,形成了长江中下游和东北地区的大规模移民潮,对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