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皇后:皇帝的正妻,拥有比其他妃嫔更高的地位。
清朝官职一览表如下:
1. 皇帝:清朝最高统治者,全国各地的统治者。
2. 太后:皇帝的母亲,在皇帝登基前或幼年时代代理皇帝职权。
3. 皇太后:皇帝的祖母或曾祖母,已退位或已故的皇帝的遗孀。
4. 皇后:皇帝的正妻,拥有比其他妃嫔更高的地位。
5. 皇贵妃:皇帝的贵妃之一,地位仅次于皇后。
6. 妃嫔:皇帝的妃嫔,包括贵妃、嫔嫔、妃子等。
7. 公主:皇帝的女儿,地位高于一般的后妃。
8. 太监:以保护皇室人员和宫殿为职责的阉人。
9. 内务府:负责管理皇室内务的机构。
10. 内务府大臣:内务府的最高负责人,辅助皇帝处理内务。
11. 军机处:负责朝廷内外军事事务的机构。
12. 军机大臣:军机处的最高负责人,辅助皇帝处理军事事务。
13. 六部尚书: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的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事务。
14. 都察院大臣:监察官员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监督地方官员以及处理重要案件。
15. 大学士:皇帝的重要顾问,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
16. 总督:地方行政长官,负责管理一个省或一片地域。
17. 巡抚:地方行政官员,负责管理一个地区。
18. 师傅:负责皇帝教育和培养的官员。
19. 司礼监:负责宫廷礼仪和仪式的机构。
20. 辅国公:封号,贵族阶层的头衔。
以上只是清朝官职的一小部分,清朝官职众多,具体官职还有很多,且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政治的变革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