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即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批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给中国带来了重大损失和严重打击,在中国的民族和尊严上留下了沉重的历史伤痕。
1. 1842年《南京条约》—中英战争后,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割让香港岛予英国,并赔款2000万银元。
2. 1858年《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开放烟台、新口岸、福州、厦门、广州、杭州6个口岸,并允许英国等8个国家的传教士在全国传教。
3. 1860年《北京条约》—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割让天津等地予英法,赔款1000万银元,并允许外国使馆在北京设立,并赔偿英国驻华大使太平天国起义造成的财物损失。
4. 1876年《马关条约》—甲午战争后,中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中国割让台湾岛、澎湖列岛予日本,赔款2亿两白银。
5. 1895年《马约协定》—中法战争后,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赔款2亿法郎,允许法国在广西和台湾地区开矿,并承认法国在中国的特殊利益。
6. 1898年《马关条约》—甲午战争后,中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中国割让辽东半岛予日本,开放长春等城市,并赔款2亿两白银。
7. 1901年《辛丑和约》—义和团运动后,八国联军强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中国赔款4亿两白银,并允许八国驻华军队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驻扎。
以上即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批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给中国带来了重大损失和严重打击,在中国的民族和尊严上留下了沉重的历史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