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签订的条约是《辛丑条约》,于1901年10月23日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承认八国联军的胜利,并同意赔偿战争损失。辛丑条约的签订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尊严,加深了中国人民对外国势力的不满和抵制情绪。这也被视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屈辱事件。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签订的条约是《辛丑条约》,于1901年10月23日在北京签订。该条约由中国清朝和八国联军(包括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美国、意大利和奥地利匈牙利)签署。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承认八国联军的胜利,并同意赔偿战争损失。
2.中国同意八国联军在北京、天津、大沽石岛等地建立军事和行政机构,以维持秩序和保护外国人利益。
3.中国同意设立外国租界,并允许外国在租界内进行贸易、居住和行使司法权。
4.中国同意在军事、财政、经济和外交事务上接受八国联军的干涉和监督。
5.中国同意向八国联军赔偿大量财物,并同意支付赔款。
辛丑条约的签订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尊严,加深了中国人民对外国势力的不满和抵制情绪。这也被视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屈辱事件。